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聘任制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书记员的工作是用电脑输入文字记录庭审的全过程,因为有一定的特殊性。虽然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但是因为是聘任制而不是公务员考试,所以会有所不同,因为是聘任制,和事业编制或者公务员编制的考试不一样。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时,双方立即解除聘用关系,员工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办事员职责。相关考试内容和分值比例由当地招考部门灵活掌握。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关于我国宪法、民法、刑法)(这里打字的速度和准确度、计算机速录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和写作知识。有的地方有工作经验的办事员笔试成绩是加分项(因为在外地完成合同的人工作经验更多,可以直接用),或者党员、党员笔试成绩是加分项。在一些地方,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将免于参加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如果有国家中级以上文字入门证,有的地方会免考计算机操作知识。如果两个证都有,直接去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礼仪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两者之间招聘计划数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