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科技学院(城市软件园)公开招聘特殊需要人才
为加强潍坊科技学院(城市软件园)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寿仁字〔2006〕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潍坊科技学院(城市软件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有特殊需求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业务能力强,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派往寿光市并到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以报到证和学籍档案为准,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28周岁以下(1981 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79年7月1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潍坊科技学院(城市软件园)特需人才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步骤进行。
(1)注册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8月2日(上午8:00-11:30;14: 00—17: 30).
报名地点:寿光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圣城街40号)。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潍坊科技学院(市软件园)公开招聘特需人才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附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应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或户籍证明及上述证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除岗位人才紧缺外,本科生不低于3: 1,研究生不低于2: 1。
4.报考人员原则上应自行办理报名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字。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三代以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报考。
6.考生于2009年8月4日下午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释放的;(3)患有不能治愈的传染病的;(4)影响评选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确认。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 * *科目考试(满分100)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
(1)笔试时间。8月5日,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9: 00-10: 00,11: 3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8: 30开始入场,9: 30以后禁止入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公共* * *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 * *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科学发展观等。)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拟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命题、阅卷、成绩汇总委托省级考试机构进行,收到笔试成绩汇总后在报名地点公示。
(5)加分。对“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和2008年在寿光市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经确认后按相关加分项目给予加分。
(6)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 * *科目×60%+专业科目×40%)+(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将获得相应分值)。
(七)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0元。
2.面试(满分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中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报名地点公示。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全部从寿光市外聘请。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问题为一般问题。每位面试官面试时间12分钟,思考时间6分钟,回答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费每人70元。
3、总分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予以聘用。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最高者优先。
(2)最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等综合成绩在报名地点向社会公示。
(4)体检和评估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人事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进行考核、审查,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
(5)就业
考试考核结束后,人事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至7天的公示。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资格。
人事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再由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要求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联系电话:0536-5252186,511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