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省涟源市招聘150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定校定岗”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岗位数量和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人,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其中高中教师50人,初中教师59人,小学教师38人,幼儿园教师3人。(具体职位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端正的五官、健全的肢体、清晰的言语和履行教师职责的能力;
3.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 4月1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 4月1后出生);
4.普通话水平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的须达到甲级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乙级及以上;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职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涟源一中:化学、生物实验员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师范专业二批,并取得学士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须为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若干(以现校承认的批次为准)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其他高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师范专业二批,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研究生不限师范专业。
(2)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职位一致;
(3)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职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长郡蓝田中学、兰溪学校音乐体育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其他岗位须为本科及以上师范专业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初中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3)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职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或儿童音乐教育专业;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服务期内有服务年限的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涟源市教育局公众专栏发布,发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17 5月3日至5月6日上午12。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人教处
3.注册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者,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所需证件,以及近期免冠半身1寸照片3张,并提供1份带互联网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2)教师资格证2016申请仍在办理中的,须持教师资格证受理证明方可报名,且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方可进入查验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书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2065438+2007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交验后才能进入查验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文件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在职教师须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本市教师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17。
(6)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七)初审合格人员向金融办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以发展改革部门核定为准。
(8)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7涟源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4.本次报名分为单位和岗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此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报名截止后两小时内被取消的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学校符合条件的职位。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65438+5月07日,11,1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折算成绩之和。幼儿园教师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他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换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现行高中教材。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现行初中、高中教材。
(3)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现行小学和初中教材。
④幼师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大纲》、《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幼儿教育基础理论。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暂定5月13,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涟源市教育局公众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采访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的比例(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平行进入面试。如有1: 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须经涟源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将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涟源市教育局公众专栏公布。
(2)面试内容
幼师面试内容为讲座和才艺展示,其他岗位面试为讲座。
高中:涟源市高二第二期现行教材。
初中:涟源市现行初中教材为两年两期(其中化学教材为三年两期)。
小学:涟源市小学五年第二期教材。
幼儿园:①讲座占面试分数的80%,讲座内容为湖南省多元一体幼儿教育资源包内容;②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20%。才艺表演包括三项(唱歌、跳舞、弹钢琴(或电子琴)(评分比例为4:3:3),设备自备。
(3)口语课10分钟,幼师才艺展示不到5分钟。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结果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涟源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予以公布。
(4)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不变的,优先考虑文化程度较高者)。
2.体检名单应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涟源市教育局公众专栏公布。
3.各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任办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任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9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3]58号)等有关规定。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者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从本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检查和资格审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期间,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证件原件、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对受试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被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二)受到刑事处罚的;(3)因犯错误被工作单位开除的;(四)违反计划生育的;(5)有欺诈行为;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尚未作出结论的;⑦相关材料、证件不全、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不合格聘用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体检对象,每个岗位总次数不超过一次。
(6)宣传
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候选人,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涟源市教育局公共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予递补。
(7)就业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批,并将拟聘对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受聘后,应当在受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新员工试用期一年,参加过教育的在职员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将被录用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予填补。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涟源市教育局公众专栏公布。请申请人及时查看网站。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查阅相关资料,导致其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相关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风险自担。
2.考生接到通知后未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予填补。
3.本次招聘的应聘人员安排在教学单位岗位等级聘用,由应聘人员原聘用等级和教学单位相应岗位是否有工作岗位决定。如果没有与拟聘人员和教学单位相对应的岗位,则在高职院校按较低级别聘用。不服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4.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不及物动词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报名要求。凡在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不服从安排、无理取闹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有作弊行为的参考人员,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七、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439572)、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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