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中的和声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

和声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声音按照一定的规律同时发声而形成的声音组合。

它包括:①和弦,是和声的基本材料,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的音按三度叠加或其他方法同时组合而成,是和声的纵向结构。(2)和声进行是指和弦的相继连接,是和声的横向移动。补充一下,和声有明显的强、轻、厚、薄色彩效果;它还具有形成从句、划分段落和结束音乐的功能。

和声的作用是指每一个和弦在调性上的稳定或不稳定作用,它们的运动和趋向特征,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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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发展:

和声的历史发展西方音乐中和声的形成和发展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概括起来有以下六个阶段:

10 ~ 16世纪,欧洲复调音乐从早期的欧加农发展到复调写作的完善阶段。当复调音乐的各部分主要在和声音程中相互结合时,就形成了和声音程、和弦和和声进行。当时是以各种七音古调式为基础,所以后人把15和16世纪复调音乐中的和声称为中世纪调式和声或教会调式和声。

其特点如下:①以六种不同调式的调性(即主音)为基础(第七种洛克利尔调式很少使用)。每个调式音阶的音程关系不同,每个调式都有自己的特征音程,各不相同。②和弦结构以协和音程为基础,在原来的位置上只有大和弦和小和弦,减三和弦的第一转位和第一转位。

其他不协和音程必须用规定的方法解决。③各级三元组可以相互连接。在和弦的连接中,常用各种根音之间的音程关系(除了加四度)。在音乐的过程中,不要求以主和弦为中心,但要在音乐结束时关闭。

大约从14世纪开始,变调,也被称为“假调”,被应用。规定六度的反声级进八度时要高六度,三度的反声级进同度时要低三度。因此,有必要应用变调来形成类似的导音,以进入主音的声部。另外,为了避免减五度增四度,还需要变调。这就为各种调式逐渐演变成大系统和小系统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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