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真题43号

答案:c

①未满14周岁的甲方,因未达到犯罪目的的法定年龄,对放置定时炸弹不负刑事责任。但甲方在达到14周岁后,有拆除和防止炸弹爆炸的义务,因为已经达到14周岁的人应当承担爆炸罪的刑事责任,即甲方应当以不作为爆炸罪承担刑事责任。选项a是错误的。(2) B在伤害过程中患有精神疾病,无刑事责任能力时实施抢劫。因为B没有辨认或者控制抢劫的能力,所以不构成抢劫罪。但B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故应以故意伤害罪(未遂)定罪。选项b是错误的。(3)丙在有刑事责任能力时犯故意杀人罪,造成丁可能中毒的危险。之后,丁喝下毒药而死。丙杀人与丁死亡在刑法上存在因果关系,丙犯故意杀人罪。即使C喝了毒药就失去了责任,也不影响C之前的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选项c是正确的。(4) e为了杀人,喝了酒壮胆,故意使自己处于无刑事责任状态,在丧失责任能力时实现了预期的杀人行为,属于原因自由的行为,即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是否处于无责任状态。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只要行为人在实施与结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并且是故意或过失,就具有批评的可能性,应当追究责任。因此,E某对于醉酒后实施的杀人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E也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选项d错误。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