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事业单位面试形式

宁夏事业单位面试可由招聘单位的直属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讲座、技能测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评价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评委不得少于7人,按照专业分类从自治区评委库中抽取。专业岗位面试时,专业评委不得低于70%。面试计划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前两周实施。

面试的组织实施部门应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的,必须在公告中明确说明,并以电话、留言等方式通知考生。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次日,面试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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