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部计划

法律分析:西部计划一般是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的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自2003年起,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乡镇从事教育卫生工作,为期1-2年。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他们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流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