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 abcde人才认定细则

法律分析:全日制引进或新训,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Xi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资所得税;在Xi安创业,申请确认为海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缴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654.38+0万元,人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或拥有3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国内外顶尖人才实缴资本不低于654.38+0.5万元,且为国家级领军人才)。 灵活引进,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且每年在Xi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3个月。申请确认为企业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还须年收入为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或上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元以上;申请确认为企业管理领域地方级领军人才的,除符合相应标准外,还须年收入达到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以上或上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Xi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推进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围绕“6+5+6+1”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产城融合、人才发展,以人才引进和教育为目标,有效保障我市“十大重点任务”的人才需求,构建科学、规范、务实的人才分类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分类分级确认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突出实际贡献导向。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新引进或培训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知识、能力、业绩和实际贡献,Xi高层次人才分为三个层次,即海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

第四条本细则仅对人才进行分类,享受Xi相关人才扶持政策的人才,按相应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