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2号码联合调查通知书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的相关要求,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无接种禁忌的适龄人群应“全部接种”。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疫情防控成果,加快全区免疫屏障建设,切实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8月20日起,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室内封闭式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商场、超市、医疗机构、机关和居民区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的健康码和新冠肺炎预防接种记录进行“二码”联查,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应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
二是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 * *场所要将每日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当地街道办事处,居民区直接报送社区。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基层干部和网格员了解相关人员未按要求接种疫苗的原因,做好宣传动员和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三、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商业企业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
四、本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证外,要做到“应接尽接”,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单位说服在8月底前尽快接种。未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和培训,减少到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单位无禁忌、无疫苗的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得参加老年大学组织的学习活动。
五、各类工贸企业、公共* * *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管理者对从业人员“应接”负有主要责任,未“应接”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对象管理。
六、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开学前一周完成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预防接种统计,对无预防接种禁忌症且未接种首剂疫苗的12岁以上学生,由所在学校建议其在8月底前尽早接种。与* * *住在一起的学生的家长应该彻底调查他们的疫苗接种情况。全程未接种疫苗且无接种禁忌者,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送孩子上学或参加家长会等各类学校活动。
七、需要出具新冠肺炎预防接种禁忌证明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病历、疾病证明等。,到指定单位发放。
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五项责任”,对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导致新冠肺炎感染的,严肃追究责任。请广大市民在进出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和居民区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落实“两码”联查要求。
为避免接种延误给出行和工作带来不便,特别提醒未接种无禁忌疫苗的市民,尽早接种,形成免疫屏障,保护您的生命健康。
东昌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八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