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对唯心主义有哪些批判?
第二,人们用来论证观念存在的方法是站不住脚的。他们要么从缺乏必然性来推断,要么引入一些没有对应事物的形式或观念,比如“消极的事物”、“缺乏”也有他们的观念,不能独立存在的“关系”也有对应的观念,这显然是荒谬的。更严重的是,把具体的事物和观念分离开来,必然会导致一个“第三者”的出现,因为如果要解释具体的事物和观念的相似性,就必须设置一个“第三者”,这个第三者和具体的事物和观念有某种相似性。为了解释这个“第三者”与具体事物和观念的相似性,必须设立一个新的“第三者”,这将导致“第三者”概念的无限倒退。
第三,“分有”只能是“实体”的一种划分,因为只有“实体”才有形式或观念,而柏拉图却让那些非实体性的东西有了观念,这样“分有”就成了一句空话,充其量只是一个诗意的比喻。至于“模仿”,更是无稽之谈。“万物可以存在,可以生成。和其他东西一样,不一定非要抄袭思想。因此,不管苏格拉底存在与否,像苏格拉底这样的人是可以诞生的,显然,即使苏格拉底是永恒的,苏格拉底也仍然可以诞生。”而且,如果一个具体的事物被观念分割或模仿,那么同一个事物就会有几种不同的形态或观念。比如苏格拉底的理念不仅是“人本身”,还有“动物”和“两足动物”,那么苏格拉底不是同时分割或者模仿了几个理念吗?在这些观念中,“人自己”是“动物”的复制品,是苏格拉底的原作,那么一个事物不就是同时既是原作又是复制品吗?这显然是一个矛盾。
第四,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观念对于感性的事物没有意义,既不能引起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也不能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事物。就前者而言,观念本身是不可改变的,所以不能成为移动和改变事物的原因;就后一个方面而言,唯心主义在具体事物上加了等量的“形式”或“观念”,使我们不仅要面对许多事物,还要面对一个同名的单一观念,这一下子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一倍。
亚里士多德从各个方面批判了唯心主义的理论后,总结说:“总的来说,哲学家们虽然在寻找感性事物的原因,但是我们已经放弃了这个任务,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谈到变化的原因。我们幻想当我们说感性事物的实体时,我们断言了另一个实体的存在。当我们谈论那种实体是情感事物的实体时,我们实际上是在谈论废功。因为前面指出的所谓‘分裂’是没有意义的。”亚里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图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形而上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