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立“高级经济实务”科目。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税、金融、保险、交通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一个。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10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5年;
(三)具有博士学位、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上述学历和年限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