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中的真实问题

甲方因公出国去向不明。2065438+2008年9月应其妻B的要求,甲方被A县法院宣告死亡,之后乙方没有再婚,乙方是甲方的唯一继承人..2065438+2009年3月,乙方赠送弟弟丙一辆家用车,交付并办理过户登记。2019 10做生意失败的A回到A县,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给了知道此事的丁。同年65438+2月,A的死亡宣告被撤销。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甲方与乙方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被撤销之日起自行恢复。

B.b有权给车。

C c可能不还车。

D.甲出售房屋的行为无效。

选项分析: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撤销死亡宣告的,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婚姻关系自行恢复。但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根据这个法律案例,乙方没有再婚,也没有书面声明,所以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甲乙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我补充:如果B再婚后离婚,虽然是单身,但A和B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

b选项分析:

选项B主要考察物权。在A宣告死亡的那一天,就相当于A的自然死亡。案例中强调“乙是甲的唯一继承人”,那么乙立即取得甲所有财产的所有权,当然,既然乙方拥有汽车的所有权,那么将汽车赠与其弟弟丙的行为属于处分权,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c选项解析:

我们来看看《民法典》第53条。

《民法》第五十三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看了这篇文章,可能有粉丝认为C需要还车,但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我们需要区分内外关系。甲可以要求乙赔偿自己的车,但无权要求丙赔偿自己。B赔偿A后,可以要求C还车。注意“请求”不是“要求”,所以C可以不还车。

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

d选项解析:

对于选项D,由于广大粉丝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我不做专业分析,而是用更通俗的语言解释。

先来看看《民法典》第215条。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就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订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所以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在签订合同时,我们不知道最终合同的责任和义务能否完成,也不知道房屋能否成功交易,所以在不知道结果的情况下,合同必须有效,也就是说,甲出售房屋的“行为”是有效的。

再举一个例子:

甲和乙签订了照相机销售合同,但照相机尚未交付或付款。之后,甲方与丙方签订了销售相机的销售合同,该合同有效。

a用相机与两个人签订销售合同。我们不能说哪个合同无效。只能说最后至少有一个合同会无法履行,所以合同有效。如果不能履行,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ABC

如果大家对我的分析有什么疑问或者问题,可以在文章下方的留言区积极讨论提问!

如果有法律案件需要解答,可以私信我。成本很低,回答很详细。是绝对的性价比之王!我会同步发布经典案例到我的自媒体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