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人才住房补贴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我市全日制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

1.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是指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扶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相应层次人才。

3.高端人才是指符合我市“9+2”工作布局需要的创新型紧缺人才。主要包括省内重大新R&D机构负责人、省内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负责人;中国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的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经我市认定的创新大院大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河洛人才计划”支持团队负责人;被授予“河洛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下一届洛阳市优秀专家。

4.青年人才是指由我市市级机关、市级事业单位、驻洛高校、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国境外全日制高校(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100名)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

(二)在我市市区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在我市市区无房屋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私有住房和安置房。

方法和标准

住房补贴主要有三种方式:住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公寓。住房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政府给予的补贴;租房补贴是指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租住自有住房时支付的补贴;青年人才公寓是指政府为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而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可选择在我市申请住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青年人才可以选择申请住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也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但只能申请其中一种。

顶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654.38+0万元,3年内每年发放。

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4000元/月,最长补贴3年。

领军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3年内每年发放。

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最长补贴3年。

拔尖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3年内每年发放。

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高端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20万元,3年内每年发放。

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最长补贴3年。

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申请住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654.3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3万元,均在三年内按年发放。

申请租房补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8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青年人才也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我市将用5年时间整合各类资源,坚持城建与区建相结合,通过公租房统建、自建、* * *建设、政府回购等方式,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面积标准主要有60㎡、90㎡、120㎡。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申请6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9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请120㎡,均免房租,最长三年。

申请和审查:

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接受住房补贴申请。

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夫妻双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只有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二)初审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市房管局提交相关材料。

(三)市房管局牵头组织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公积金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联审(联审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并将联审结果提交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才补贴方式和标准,并在市房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根据联审和公示结果,市房管局将《人才住房补贴审核通知书》反馈给申请人,并列出审核情况。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

(五)市房管局将及时将住房补贴、租房补贴发放到洛阳市及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_河区、洛龙区、吉利区的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高校中通过考核的人才个人账户;高新区、宜宾(经开区)、龙门园区房管部门及时将住房补贴、租房补贴发放到本区审核通过的人才个人账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向考核合格的青年人才分配青年人才公寓。

用人单位申请住房补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三)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地区和外国人才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申请人的结婚证或结婚证。

(四)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企业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

(六)有效的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购房人或租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策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