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审批程序
借调部门应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审批(备案)表》,注明借调干部姓名、借调期限、借调原因等。,经借调人员所属单位同意,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党委、政府审批,再由县编委主任审批,再由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签发《借调人员通知书》。?
因中心工作全局需要临时机构设置借调人员的,由临时机构设置牵头部门提出借调人员方案,经分管党委或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履行借调手续。?
审批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或服务期满);
操作程序
1.经办人员应当审核拟调入人员的身份和调入单位的岗位;
2、提交主任办公会议;
3、提交县委办公会议或编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4、符合条件的发给调动(工作)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办理招聘和工资发放手续。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转让报告;
2 .单位申请调动报告(经调入单位主管或挂点领导同意);
3.调动报告《干部(工人)调动报告》;
人员借调是指单位在不改变隶属关系的情况下,从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人员编制不足,或为企业之间的业务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企业集团内部的人员交流,从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借用人员的情况较为普遍。
借调人员一般是因为技术研究、引进项目、保障重点建设或扩大业务范围等原因。,且急需某一类专门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调用困难时采取临时或短期借用的办法。如果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甲用人单位乙因工作需要,与甲用人单位协商后,要求劳动者为乙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
对于借调人员,甲乙双方需要慎重协商,签订借调人员协议。协议应明确借调的时间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借调人员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比如借调人员的工资是多少,谁来承担,谁来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谁来承担。
顺便明确一下,借调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负责缴纳社会保险机构的单位必须是甲方,因为借调人员与甲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借调人员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与乙方发生争议,甲方有责任与乙方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争议不能解决,借调人员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以甲单位为被告,乙单位为第三人,要求其参加仲裁活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员借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