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解决一个关于税收的会计问题!

当产品销售实现时

借方:银行存款10998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9.4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980

收取包装押金

借方:银行存款10000

贷款:其他应付款-收到的存款10000。

同时按照税法规定计提消费税和增值税。

借方:营业税及附加3589.75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136.75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453

注:从包装保证金中收取消费税和增值税时,这部分收入应折算为免税收入,即应按照1000/(1+17%)= 8547(元)计算。

没收过期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收到的存款2000

贷款:营业外收入2000

由于白酒生产企业在收取保证金的当期已经预提了消费税和增值税,因此在没收保证金时不能重复预提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