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解决一个关于税收的会计问题!
当产品销售实现时
借方:银行存款10998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9.4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980
收取包装押金
借方:银行存款10000
贷款:其他应付款-收到的存款10000。
同时按照税法规定计提消费税和增值税。
借方:营业税及附加3589.75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136.75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453
注:从包装保证金中收取消费税和增值税时,这部分收入应折算为免税收入,即应按照1000/(1+17%)= 8547(元)计算。
没收过期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收到的存款2000
贷款:营业外收入2000
由于白酒生产企业在收取保证金的当期已经预提了消费税和增值税,因此在没收保证金时不能重复预提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