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知识分析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部分,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家立法机关。半数以上会议有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组成。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担任上述职务的,必须辞去常委职务。在所有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人中,唯一差额选举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专员,其他所有人都是等额选举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为五年。略有不同,下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始时,上届人大任期结束。但上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直到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召集)。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可以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本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者补充的,由秘书长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提出解释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法律解释。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没有法律解释权,这三个机构和省级人大只有法律解释的建议权或请求权。

3.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定期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机关。其主要方式有: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执法检查、个案监督、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出问题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1999试卷编号81)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不得改变。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行使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撤销判决。

答案:ACD。

4、重大事项的决定

NPC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决定重大问题的机构。比如国家预算计划的重大调整,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总动员的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缔结条约权(一般由国务院,但主要由常务委员会),戒严权(常务委员会(全国和个别省、市、自治区戒严),国务院(部分省、市、自治区)。

5.人事任免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任免仅指副处级以下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不包括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

6.全国人大赋予的其他职权(注意是有大赦权而不是特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