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1.原告孙以被告人张犯诽谤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张未羁押时,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宣判?( )
A.一个月
B.一个半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参考答案d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9条的规定,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应当经过省区市。可以再延长65,438+0个月。审理期限需要延长的,应当在期满7日前报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试用期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故本题答案为d项注:公诉案件,无论被告人是否被羁押,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1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1个月。但在自诉案件中,根据被告人是否被拘留而有所不同。
2.南门县公安局在陈某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调查和拘留期已经到期。鉴于调查这起谋杀案的需要,公安局决定拘留陈某,并重新计算拘留期限。此时公安局应该如何履行法律程序?( )
A.报人民检察院批准
B.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C.没有必要通知人民检察院。
D.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参考答案b
《六机关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规定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应当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予以监督。”只有B符合这个规定。
3.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办案期限不能重新计算?( )
A.补充侦查终结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犯有其他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开庭审理的期限
D.检察院将补充侦查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期限
参考答案c
参照董欣对办案期限的计算,必须明确规定。高检规则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补充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但本题选项A不严谨是因为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分为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退回后才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如果是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那么就不存在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的问题,因为检察院补充侦查必须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完成,根据《高检规则》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决定自行侦查的, 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而《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犯罪行为的,从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终结并移送人民法院后,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4.某犯罪嫌疑人于2002年6月5438+2月1日上午9时因受贿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下列说法是正确的: ()
A.传唤时间从9: 00开始计算。
B.滞留时间从10开始计算。
C.24小时应从10开始计算。
D.传唤的时间应该从9: 00,12小时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b
参考分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起算时间不计算在内。本案应从10起算,强制传唤期限为12小时。
5.甲方和乙方是邻居,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然后打架。A轻伤B,B将A起诉至法院,A被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a服完刑,不愿意上诉。b不服,想上诉。在上诉期间,B的父亲去世,B为父亲的葬礼推迟了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乙方申请继续进行到期前应完成的申诉活动。下列关于这个案例的陈述是正确的: ()
A.b必须在障碍消除后5天内提出申请。
B.申请需要他的辩护人同意。
C.b .无权提出申请。
是否恢复期间由人民法院决定。
参考答案a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申请继续申请。前款规定的申请在期限届满前已经完成的诉讼活动被允许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只有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申请。
二、选择题
6.下列关于留置送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调解书不适用于留置权。
b .当无法找到收件人和代理人时,留置权可用于送达。
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留置送达程序不需要证人在场。
参考答案B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二款规定,留置送达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只有在受送达人或者代理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留置送达。无法找到受送达人,同时又无法找到代理人的,不能采用留置送达的程序。受送达人或者代理人拒绝接收或者签名、盖章的,由送达人邀请其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说明情况,将诉讼文书留在其住所,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送达日期,由送达人签收,即认为已送达的诉讼文书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尽管留置送达和直接送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是所有的诉讼文书都可以留置送达。例如,调解文件不合适。
7.以下哪种情况应该重新计算?( )
A.公诉案件变更管辖
B.补充侦查后起诉
C.延期后申请补救。
D.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参考答案AB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变更管辖的案件,审理期限从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140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第二次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据此,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第65,438+094条的规定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案件,应当选择AB,第一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判期限,因此应当根据第八十条的规定选择D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由此可知,当事人申请救济不能导致期限的重新计算。
8.下列关于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期限的规定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批准逮捕申请书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B.被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0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C.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后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D.我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后15日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参考答案ABCD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批准逮捕申请后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批准逮捕申请书后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根据《高检规则》第65,438+065,438+065,438+0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天数不得超过20|天。不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之日起05日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注意这两篇文章的对比记忆不得超过20天。
9.关于以下四类案件,法定期限延长有什么特别规定?( )
A.三个月以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b . 1个半月内不能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1个月。
c第二审程序中,1个半月内不能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1个月。
d .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四类上诉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延长法定期限的决定。
参考答案ABC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三)重大、复杂的脱逃犯罪案件;(4)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这四类案件都是对法定期间延长有特别规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当在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上诉、抗诉案件,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
三、不定选择题
(10-11题* * *带干题)
犯罪嫌疑人王成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09年6月5438+065438+10月1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成刑事拘留,王成要求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王成的要求。2009年6月6日65438+2009年2月6日,人民检察院对王成批准逮捕。由于案情重大,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了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于2065438年5月1日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王成涉嫌走私罪证据不足,故不提起公诉。在公安机关的敦促下,于2010 110 1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0.犯罪嫌疑人王成在侦查阶段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 )
A.雇佣律师
B.会见聘请的律师
C.受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和调查取证。
D.王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王成,公安机关要在48小时内安排具体会见时间。
11.犯罪嫌疑人王成在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以下哪种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A.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又犯有其他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可以重新计算,但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b .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结束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因王成案件重大、复杂、取证困难,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正常法定情形下侦查期限3个月的基础上再延长4个月。
D.公安机关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五日前申请延长案件的羁押期限。
参考答案10.ab11.bc。
参考分析
10.本课题考察的是侦查阶段律师参与诉讼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受聘律师在侦查阶段无权调查取证,故C项错误。根据《六机关条例》第11条关于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特别规定,D项中的日期应为5日而非48小时,故采用排除法。
11.《六机关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应当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予以监督。”A项与本条冲突。一个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24条、126条、127条、128条、140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都是关于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期间。B项符合刑事诉讼法。因此,正确的B项和正确的C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4条和第126条、第127条的规定。简而言之,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为3个月,重大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可长达7个月。《高检规则》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七日前,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侦查部门认为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意见和有关材料移送本院审查逮捕部门。”D项与本条规定相冲突,故D项错误。
12.高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但因故拖延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高申请继续进行到期前应当完成的申诉活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A.高的延迟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其他正当理由。
B.高在障碍消除后5天内提出上诉。
C.期限届满前继续提出上诉的请求,需要由辩护人提出。
D.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裁定准许。
参考答案AB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对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只有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申请。所以,答案是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