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才引进政策
1,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须经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高级技能和职业资格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还应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目录》。不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和省统考),必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5.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冠军,或获得“中国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等称号,或受到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这一项中提到的人必须在45岁以下。
6、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评分表》评价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人才引进程序:
1,档案必须放在户籍所在地(原籍)人才服务中心(省市);
2.须有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工作报到证、干部见习确认手续、35岁以上初、中、高级职称评定表;
3、如已婚,全家人才引进,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本市购房产权证明(或合同)原件;
4、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创业函》;
5.持业务转出函到档案所在地转出档案,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同意转出函并加盖“XX人才服务中心”印章;
6、符合条件的填写《人才引进报告书》,加盖单位公章;
7、上报市人事局,若受理,10个工作日即可批复;
8.本人持人事局出具的调令和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指南》(2021)从1年7月起新引进我市。对辖区内市、区(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双一流”大学(学科)和世界前200强大学3万元、其他大学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