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17分部试卷4的刑法答案是绑架未遂?
甲、乙犯绑架罪是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原因是赵子女的人身权虽然受到侵害,但并没有引起钱的关注。没有侵权,就不可能侵犯钱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当然也不可能勒索钱的财物,所以是绑架罪未遂。
当甲、乙双方误认为被绑架的孩子是钱某的孩子时,其主观认识与客观行为不一致,即绑架钱某的孩子是由于客观上搭错了人而未成功,而不是主观上放弃,故属于绑架未遂。
在他们得知孩子是赵的孩子后,同意敲诈赵的钱。这是他们在控制了赵的孩子的行为后,才产生了这个想法,即没有绑架的意图,只是发现对象不对后有敲诈勒索的意图。因此,他们对赵实施的是敲诈勒索而不是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