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1。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来的本科毕业生,以及科研成果显著的创新人才和产品,只要是符合重点产业扶持方向的创业人才,都可以选择在海南任何一个镇落户2、3年。其中,拔尖人才每月补贴5000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月相应补贴3000元,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3.对于引进的领军人才子女,考虑到教育问题,其户籍落户海南后,不允许参加高考。以及其他层次人才的子女,转到海南就读高中的,按照原学校同等学力的原则转学。4.创业可以申请零租金办公场所。来海南创业的人才,可以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申请园区零租金办公用房。
法律依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
首先,增加灵活性以吸引人才和智力。鼓励各级各类用人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候鸟”人才工作站、高端智库等柔性引才平台。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咨询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候鸟式服务、对口支援等方式,灵活运用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完善灵活的激励机制,吸引内地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来海南兼职。
第二,加大推荐人才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园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对团队引进给予重点支持,对优秀人才给予奖励。企业招聘人才、吸引人才的投资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吸引人才的投资成本作为当年利润考核。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中介机构在引进人才方面的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对帮助成功引进大师级人才、优秀人才或团队,或引进其他表现突出人才的,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