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市闲置农房的处置措施

有的住户有多套房子闲置,有的急需建房没有房子审批。

同样是农村人,一边是急需建房“无房可批”,一边是“一户多房”常年闲置荒废,形成鲜明对比。这是农村非常普遍的两种情况,宅基地利用不均衡也困扰着大量像老李家这样的群体。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精神,我国农村居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即一户农村居民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于生产和生活。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是按“户”分配,无偿使用。但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村房屋因继承等法律原因可以同时临时使用,这也是农村大量合法“一户多房”存在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此外,农村还存在一些违法建房,如村民擅自开荒建房、建新房不交旧房款、不按审批程序建房等,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一户多房”的情况。

对于农村宅基地失衡的现状,国家这两年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一、对违法占地建房“零容忍”。

对于上面提到的违建房屋,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土地资源,导致村民对土地的使用不公平,加剧了土地利用的不平衡。近年来,国家整治违建的力度在逐渐加大,也越来越严格。比如对乱占耕地建房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退地拆迁不议,甚至面临罚款和问责。此外,还规定无论是新建农家乐,还是改建、扩建农家乐,都要提前到有关部门办理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手续,未批先建的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灵活运用“一户多房”

对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有效的利用措施。比如鼓励适度放开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鼓励进城落户人员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等措施。

宅基地和农家乐的适度利用方式有很多,比如出租,在集体村民之间流转,甚至与城里人合作经营农家乐,抵押贷款等等。急需住房且无宅基地的村民,可以通过集体内部租赁或购买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老李家急需建房的情况。

此外,这两年国家也出台了政策,鼓励一户多户城市人的闲置宅基地返还给村集体进行补偿,再由村集体分配给需要购房的村民。

此外,根据“一户多宅”的政策,一旦这块多余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无论是自然倒塌还是人为倒塌,房屋下的宅基地都将被村集体收回,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和权利在这块“多余的宅基地”上继续改建、重建、扩建。至于村里集体收回的宅基地,会重新分配给村里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

第三,多措并举保证住宅用地的审批

为解决长期以来部分村民无房可用、有关部门无房可批的问题,我国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2020年保障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五个具体措施上保障村民对宅基地的需求。

①住宅用地单独指标,确保新增建设用地5%以上作为宅基地;

(2)完善房屋占用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此前由委托县级省级审批;

③县乡规划(国土与村庄规划)提前预留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

(4)多渠道、大规模地促进耕地占用“占补平衡”的实施;

⑤规范宅基地使用制度。依法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严格执行地方宅基地面积使用标准,整治一户多宅、超面积违法使用宅基地行为。

我想随着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和相关政策的完善,宅基地利用需求会逐步平衡,宅基地利用的两个极端现象会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