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试题

新闻评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实,就是等待分析判断的新闻事实,这就是新闻评论的对象。

我们正处于新闻评论快速发展的时期。因此,更加丰富和丰富的评论形式使新闻评论的规律比以前更加清晰。这自然会促进对新闻评论的深入理解。近年来,时评复兴的突出特点是其基于事件的选题和事实判断性质,因此新闻事件在时评中也表现出不同的地位和作用。

在新闻评论中,除了观点,还有事实。了解事实在新闻评论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有助于把握新闻评论的构成,了解新闻评论的思维和结构,也有助于在写作中有意识地运用。

新闻评论中的事实往往有两个作用:来源和论据。

标题是放在新闻评论开头的材料,用来挑话题,引出讨论。论点是用来证明论点的材料。比如原人民日报评论员范荣康在《新闻评论》一书中说:

“大部分新闻评论只是把新闻作为一个‘表头’,从新闻本源上讨论普遍性问题。仅仅有一个新闻标题来证明这样的问题是不够的,还需要论据来证明,尤其是事实论据。”

标题是新闻评论的事实起点,一般在开头描述;对应的是“从事实出发”的思维路径和对应结构。事实作为论据,是在论证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插入的事实材料。

但事实上,新闻评论中除了来源和论据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实,那就是等待分析判断的新闻事实,这就是新闻评论的对象。新闻事实作为评论的对象,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因为新闻事实作为标题的作用只是挑一个话题,不需要对标题本身进行深入的判断。但作为评论对象的新闻事实,需要作者来判断。识别新闻评论中新闻事实是作为评论的来源还是作为评论的对象,实际上就是识别新闻评论的不同类型、不同结构和不同思维方式。基于新闻事实的评论,往往是从这个新闻事实开始(实际上,最终离开这个新闻事实)开始思考,得出一个大概的结论。而以新闻事实为对象的新闻评论,总是聚焦于新闻事实本身,即使引用其他新闻事实,也是为了解释这个新闻事实,最终得到关于这个新闻事实的具体判断。如果开头是新闻评论的事实起点;那么“判断的对象”既是事实的起点,也是认识的终点。

“头头”带出来的新闻评论,就是说一个道理;“对象”带来的新闻评论只是对新闻本身的评判。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前者的新闻评论是主流;后一种新闻评论满足了当代读者更迫切的需求。以往的新闻评论教材往往只讲头和论点这两个事实的作用,而不及评论的对象。这主要是因为过去中国的新闻评论基本上是“以事实为依据”;基本上是价值判断,不是事实判断。事实上,新闻事件不是评判的对象。在新闻评论广泛发展、新闻评论话题不断拓宽、读者对层出不穷的新闻事件需求不断增加的今天,新闻事件作为评判对象的地位日益凸显。

那么,为什么被判断的新闻事实和被作为论据的新闻事实不一样呢?这也很好理解:一个要被承认的事实本身不能作为自己的论据。否则,我们就会犯循环论证的错误。

比较下面两条关于名人去世的新闻,就能明白作为消息来源的事实和评论对象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