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要求为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以本人最高学历)、专业资格、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以本人最高学历)和任职资格;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只有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符合岗位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在京有人事行政关系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保留户籍和档案的非京籍毕业生)才能报名;
8.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且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从业人员;
9、发包人规定的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