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道的真正问题
答案:b,c,d,e
2021版教材P360/2020版教材P35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当逐级报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重大事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一般事故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报告事故的同时,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