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少年学习方法及用法知识竞赛(附试题)(3)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1,我国现行宪法是建国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部(a)宪法。
a,4 B,1 C,3 D,2
62、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指(C)。
a、14岁但不到18岁b、16岁但不到18岁。
c、14岁但不满16岁D、不满14岁。
63.法律权威的特征包括:(ABCD)。
A.法律至上b .普遍实施c .原创d .威望高
64.家长不让孩子上学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
65.监护人有两项义务(监护义务)和(赡养义务)。
6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心和爱护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和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歧视)。
67.为了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一些公共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比如(营业性歌舞厅)、(歌厅)。
68.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
69.法律的要素是(ABC)
A.法律规则b .法律原则c .法律观念d .法律意识
70.宪法的地位
a任何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否则将因违宪而无效。
B.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
C.宪法是司法判决的基础。
d .宪法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7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是(ABCD)
A.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b .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C.权利和义务的平等d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72.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ABCD)
A.平等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
C.诚实守法原则d .公序良俗原则
73.犯罪的构成要件是(ABCD)
A.b .犯罪的客观方面
C.d .犯罪的主观方面
74、行政主体的条件是(ABCD)
A.是一定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b .是依法具有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
C.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活动d .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7.5.李是一名教师,他可以行使的权利是(ABC)。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的培训。
C.寒暑假带薪休假
D.命令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7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权力的法律限制(AB)
A.不收学费。b .不开除学生
C.不要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不要在学校食堂向学生收取餐费。
77.根据行为对象的不同,行政行为可分为(CD)。
A.内部行政行为b .外部行政行为
C.d .具体行政行为
78.教育行政执法的主要形式有(ABCD)。
A.教育行政许可b .教育行政处罚
C.d .教育行政执法
7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A.学前教育b .初等教育c .中等教育d .高等教育
80.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是(ABCD)。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设施和设备。
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81,对教师的考核要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来自下面的意见。
列出人员的意见(ABC)
A.教师自己b .其他教师c .学生d .学生家长
82.专利权的客体包括(ACD)
A.发明b .科学发现c .实用新型d .外观设计
83.法律制裁的类型包括(BCD)
A.经济制裁b .民事制裁c .刑事制裁d .行政制裁
84.物权有(ABC)
A.优先权效力b .排他性效力c .追索效力d .法律效力
85.下列哪些人有义务让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ABC)?
A.父母b .其他监护人c .相关组织d .相关个人
86.下列关于义务教育的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义务教育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各级政府管理。
B.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或者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D.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上学。
87.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遵循以下原则(ABCD)。
A.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b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C.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d .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88.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不良行为教育(ABCD)。
A.携带管制刀具b .强行索取他人财物
C.盗窃或者故意毁坏财物d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的。
89.学校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解雇教师(ACD)。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无法团结同事,其他老师也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工作。
C.对教育后拒不改变的学生进行体罚。
D.品行恶劣,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90、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学校人身伤害侵权责任的构成必须满足(ABCD)个条件。
A.学校的侵权行为已经造成了损害。b .学校的行为是违法的。
C.学校行为必须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d .学校主观上有过错。
91,案例分析题
1,2001 3月至4月间,A市大乔药店的包工头陈某在本市迪达镇市场购买了一批商标为“超盟”的养胃丸,运到B市,由大乔药店销售给6家商场和医药公司。上述单位购买“超盟”牌养胃丸后,立即进行运输、批发、零售,导致这些养胃丸被B市20家药店分销。B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得知消费者反映养胃丸药性不强,于同年6月派质检员检查,确认“超盟”牌养胃丸质量确实较差,遂通知下属部门停止销售并迅速退货。2001年9月6日,中药制药厂养胃丸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分别向A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投诉,要求依法查处市场信息制药单位销售假冒养胃丸案。市工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于2001 10 10对本案作出如下自理决定:
(1)销毁大乔药店已封存的全部430盒假冒养胃丸;(2)销毁所有给消费者的退货;(三)没收大乔药店及其他20家药店的非法所得,并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现在问:
(1)本处罚案件由哪些机关管辖?
(2)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③如果市卫生局也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本案进行处罚,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为什么?
(4)市工商局经调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上述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时,拟罚款1500元。由于大乔药店一直苦苦哀求,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从程序上看,市工商局的上述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市卫生局管辖。(2)违法。。因为市工商局超越了自己的决策权限,处罚决定是越权的。(3)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因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不同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法律依据重复处罚。(4)两处违法:①不应适用。
简易程序:②不得因当事人的辩解而加重处罚。
92.案例:
20世纪70年代末,北方某市的赵志强带领20多名青年知识分子凭借自己的技术能力创办了魏健制药厂。这家工厂是赵志强的个人投资,建厂的审批程序是正常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工厂多次更换主管的隶属关系,经历了几任“婆婆”。1997,党的十五大后,厂长赵志强向主管部门提出要明确工厂的产权。该厂工人得知这一消息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罢免了赵志强的厂长职务,当地发生了著名的“厂争”。被罢免的厂长赵志强四处奔走,到处抱怨。不久,本市香坊区检察院以纪涉嫌犯罪为由,于6月1998将羁押候审,产权界定搁浅。不界定产权,就无法界定药厂的产权性质,也无法确定是否贪吴。赵志强在被拘留100天后被保释。1999年8月,74岁的赵志强因病去世。在他弥留之际,他的保释没有取消。据了解,一位法院人士认为,这个案子不是法院处理的,应该由资产管理部门处理。
问:这个案件在宪法上引起了什么问题?你觉得应该怎么做或者怎么解释?
92.案例问题
1.本案涉及公民私有财产权和国有资产的法律界定和保护。财产权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宪法问题,是宪法的核心问题。改革从1978开始,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面临着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就是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问题。因此,宪法与私有财产的关系被提上了重要议程,保护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是宪法修改的中心议题。
2.1982年宪法和1990年代的三次宪法修正案都以财产权为核心,充分体现了宪法发展与财产权的内在互动关系。宪法规定“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宪法第13条中的规定,表明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在宪法中已有明确规定;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租或转让。第一次部分承认土地私有产权;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宪法对私有财产保护的上述规定,既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本案所反映的物权问题。宪法对产权关系的规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宪法的发展进程。
3.本案不是纪涉嫌犯罪,而是产权问题,本应通过产权归属解决。但由于当时没有法律规定,法院难以接受,产权管理机关也难以依法行政。此外,检察机关中的一些人犯了错误,使赵志强遭受了不公正,甚至在他去世时也未能纠正。教训是深刻的。
4.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赵应为药厂财产的所有人,这应是处理本案法律关系的前提。其次,赵与20多名青年知识分子的关系以及赵或工厂与主管挂靠单位(即“丈母娘”)的关系。无论如何,这两种关系都不能判定赵对该厂的财产所有权,更不能将规范产权关系与纪所犯罪行混为一谈。今天对此案的分析,重在平反冤案,吸取教训,完善物权法体系,真正承认和保护个体私营经济业主的财产权和财产所有权,以适应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保护人权(包括财产权)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93.因违反《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并涉嫌邹的私利,被A地海关拘留24小时。吴某被解除了海关的人身拘留,回到了他在B市的住所。吴某不服某地海关人身拘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
(1)吴某想对一项海关行为申请复议,应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2)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决定提起诉讼的,如何确定本案的地域管辖?
(3)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但人民法院确认该行为违法的,能否就该行为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A: (1)向A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2)甲海关所在地、吴某户籍所在地、吴某户籍所在地、乙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帮助吴某有向国家索赔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为A地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