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选调生考试成绩怎么算?
1,选调生考试科目介绍
选调生的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应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数据分析,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要测试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加工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问能力和写作表达能力。都是主观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申论×50%。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考生中,满分100。
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省辖市招聘名额中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与该省辖市招录名额之比小于3:1的,对报考该市第二志愿而未进入第一志愿面试的考生,按高分顺序进行调剂和递补;调整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黑龙江选调生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考生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乡镇一级),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应用(满分100),满分2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笔试阶段开始,各环节如有空缺,不统一递补调剂。
笔试结束后,将对相同试卷进行鉴定,如果鉴定为相同试卷,则该科目(时段)考试成绩无效。
公共* * *科目客观题采用机器阅卷,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除缺考、违纪、零分外,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本人持书面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
2.采访
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正式面试人选名单,各县(市、区)核减后的入选人数相等。同时,各市(地)职位减少2倍,报考人数不少于10人(未进入正式面试的考生,报考人数少于10人的,全部作为备用人选)。各市(地)候补人选不分职位在市(地)范围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正式面试人选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审核面试人员资格(详情请关注“选调生工作网”)。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转让资格。资格复审时,正式面试人员必须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不能主动放弃转岗资格,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合格,将取消调剂资格。
面试在哈尔滨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准考证上注明)。面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价值取向、组织协调、人际交往、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分别对合格或不合格的候选人作出定性评价。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面试结束后,将对候选人进行两轮职位选择。第一轮岗位遴选规则:各市(地)县(市、区)的空缺岗位,在考生报考的市(地)范围内调剂,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考生,直至空缺岗位全部递补。第一轮岗位遴选结束后,如个别市(地)仍有空缺岗位,组织第二轮岗位遴选。第二轮岗位遴选规则:对所有城市(地区)的所有剩余人选(不分地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遴选和上报,直至所有空缺职位递补完毕。
以上环节涉及按笔试总成绩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高者排名第一。若两科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所有涉及成绩排名的环节,高校、科研院所、省外高校的考生,排名标准和* * *。
组织体检和检查。体检和考察工作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的统筹协调下,由各地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学科理念、发展潜力等。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地组织提交的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从全国选拔的人选名单,并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办理招聘手续和岗前培训。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各地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各地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规定选调生在全省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未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同意调离本省或主动辞职的,取消选调生公务员身份,记入其信用档案。同时,黑龙江省地方组织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落实选调生的行政编制和工作岗位,并将情况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新录用的选调生原则上分配到本人报考的县(市、区)有条件的乡镇工作。选调人员按期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协调地方组织办理公务员招录相关手续。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派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者,取消其资格。
以上是黑龙江选调生考试分数如何计算的全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