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笔试内容

山东省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外,还应参加公安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考试为客观选择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申论为主观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量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适合采用客观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试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常识判断五个部分。a、B、C试题都包括五个部分。

(2)应用

申论的主要目的是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信息和答题要求三部分组成。

1类。a主要衡量考生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执行、解题和书面表达能力。

2.B类主要测试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服务公众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C类主要测量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执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

(3)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素养、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

以上是山东公务员考试笔试内容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