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所以A市、B区、C县的法院都可以有管辖权。
错误:1将本案移送至无管辖权的A市C区人民法院发生错误。
本院由李、谭、姜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有错误,李与本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开庭前,张向C县法院提出申请,因不想让他人知道自己不育的事实,要求不公开审理。C县法院不同意关闭个人隐私。
案件被发回C县法院重审。县丙庭由审判员赵、人民陪审员、原合议庭审判员谭某组成。案子应该由不同的人重审,而不是原审的人。
这个案子经过两次以上的审理,包括发回重审,所以是终审,不能上诉。因此,他驳回了上诉。当然,发回重审也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