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工程价款结算
2018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工程价款结算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金额,并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一扣除。
1.预付材料的计算
案例分析中,预付款的计算比较简单,一般给出一个比例(指预付款占合同价格的比例)。按此比例,预付款的金额可按合同价格计算。另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只包括固定工作日而不包括材料的项目,甲方不得预付材料。
2.预付材料的扣除
根据案例分析背景材料的不同,预扣预付款的方式也不同。主要方式有:
预付款按主材比例计算,当工程所需的主材、构配件价值相当于预备费金额时,可以扣除。在每次工程价款结算中,按材料比例扣除工程价款,全部在竣工前扣除。注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计算起点,所以要记住起点的计算公式。
备料款扣点=工程总价-预付备料款限额/主材比例。
3.中间结算
也称支付工程进度款,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逐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各项费用,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中间结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符合合同的工程款。
(2)计算累计工程款。累计工程款未超过扣点的,按当月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为当月应付工程款;如果累计工程款超过扣点,应付工程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工程款超过扣点的,当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截至月末累计工程款-扣点)*主要材料比例。
如果累计工程款超过扣点,则以后月份的应付工程款=当月完成的工作量*(1-主材比例)
中间结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工程量的确认和合同收入的构成。
(1),确认工程量。需要注意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关于时间的规定;另一种是甲方不计量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返工的工程量。
(2)合同收入的构成。要明确的是,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既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也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奖励产生的收入。后一部分收入不包含在合同金额内,所以计算。
如果保修金是根据合同金额计算的,就不要包括这部分收入。
4.保修金的扣除
按照规定,应在工程总造价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称为保修金。
保修金一般应在结算过程中扣除,并在工程保修期结束时拨付。案例分析中扣除保修金有两种常见方式(以保修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5%为例):
(1)办理正常结算,直至工程进度款累计结算达到合同金额的95%时,停止支付,剩余部分作为保修金;
(2)先扣,直至扣完,即在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合同双方约定的比例扣除质保金,直至累计扣除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5%。
在确定质保金的数额时,要注意所谓质保金的比例(如5%等。)可根据工程造价或保修金占合同金额的比例,合同金额不包括因变更和索赔而获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