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考最新政策
3月31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正式公布《加强和改进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明确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以省级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为主体,以高考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选拔科学、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明年起,陕西将开设6门省级统考,不再组织播音、编导专业基础课统考。
据悉,陕西将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用高考考试成绩,专业能力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职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统考和高校考试,根据选拔培养不同艺术专业人才的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省级统考由全省统一组织。自2024年起,陕西设置音乐、舞蹈、桌(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书法6门省级统考,不再组织播音、编导专业基础课统考。戏剧专业考试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教职工参与考前辅导。
优化评估师构成,适当增加评估师数量,逐步扩大省外校外评估师比例。探索建立艺术专业考试中考官与考生特殊关系的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指导或亲属关系等利益关系的考官和考生,必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申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报考该校的高校领导干部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必须向学校申报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应当全程回避。
探索建立省级艺术类专业标准化考场,全程可追溯。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探索设立省级艺术专业标准化考场(点)。考试实施过程中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视频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追溯。各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点都在屏蔽范围内。
艺术史、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根据高考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直接选择。
自2024年起,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电影、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不再组织职业能力测试,以考生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进行选拔。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平行志愿。
以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和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录取平行志愿,并选取考生高考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省统考满分×高考满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