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河南省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在河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含在河南省注册的河南省外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委托评价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职称系列对申请人的学历只是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的学历但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可按学历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本人长期专业申报职称。与职称转换系列相近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不进行复评,可按申报专业业绩的要求,直接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职称。非全日制教育与全日制教育、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级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定中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班、高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3.自由职业者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事档案中存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自由职业者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自由职业者申报权益。新文艺团体的职工中没有工作单位的,也可以通过当地文联申报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