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坡小升初怎么报名
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为了保证全区招生的科学、稳定、有序,对口招生和“民转公”学校不能同时报。鉴于划片招生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对已划定的初中招生服务区域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只对新建小区、遗漏地段、个别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做适当调整。
1.符合“三双”条件的户籍学生
所有符合九龙坡区“三比一”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即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户籍在一起,户口本地址与父母房屋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地址一致。户口簿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书或质量报告簿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输入信息,或通过计算机网站/xsc/pc#/输入信息并选择“初中”对应类别。学校审核并计划招生后,到对口学校报名。
除“三证合一”条件外,户籍地小学毕业生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家六年”,即六年内只能有一家子女在招生地同一套住房就读;二是“提前一年”,即提前一年(2020年8月31之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注册小学毕业生,由区教委调剂到周围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小学毕业生自生日起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入学,随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居住的视为符合“三本”入学条件,其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书或素质报告簿登录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九龙教育”,无住房证明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父母)。进入“初中入学”链接输入信息,或通过电脑网站/xsc/pc/#/输入信息并选择“初中”对应类别。学校批准拟录取后,到对口学校报名。
3.不符合“三对口”的学生
户籍在九龙坡区不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或质量报告书等相关材料,登录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并输入信息,或通过计算机网站/xsc/pcl#/选择“初中”对应类别,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核对信息,到接收学校进行注册。
4.错过注册时间的学生
因晚户籍或其他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凭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或质量报告书到对口单位报名。如果“三比一”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学校上报区教委,由区教委安排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二)流动人口的流动子女
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公平公正,尽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初中”入学问题,九龙坡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入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优先在我区购房,排名积分直至名额满”的原则, 即优先安排在我区购房的流动人口子女,再安排父母在我区经商、经商或工作的流动人口随迁。 剩余名额全部安排完毕后,我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1.购房准入
父母在九龙坡区购房(占产权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1年(截至2026年5月5438+0)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产权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书或质量报告书等证明,
学校按照自愿顺序、优先排序、满额的原则,按照剩余学位、自愿顺序、购买时间对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儿童进行审核录取。
2.积分入学类别
父母在九龙坡区从事商业(行业)或工作且连续居住满1年(截至2021年5月)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在积分制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局出具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保证明或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小学毕业证书或质量报告簿登录微信官方账号“九龙教育”,进入“初中入学”链接录入信息,或选择“通过计算机网站/xsc/PCL/”。
学校按照“志愿顺序、优先、满额”的原则,按照剩余学位、志愿顺序、积分多少对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考核录取。
积分计算方法:总积分按生活积分、工作或业务积分和附加积分计算。
(1)生命点
流动儿童的父母一方在九龙坡区有居住证或暂住证。以最近连续居住时间为准,1个月计为1分,积分上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份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理时间,都认定为1个月,截至5月2021。
(2)工作或业务要点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累计时间计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上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份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理时间,都认定为1个月,截至5月2021。
随行子女父母一方持有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积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份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理时间,都认定为1个月,截至5月2021。
工作或业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请积分,两项不累加。(3)附加点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工作的,其中一方可以作为主要申请人计算积分,另一方的生活积分和社保或商务积分可以对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5分0个月,社保或商务积分1分0个月),积分不封顶。
(3)其他情况下的入场安排
1.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致残军人、因公致残警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国专家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自主申请入学。
2.招生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
(四)“民转公”学校招生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要求,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转制为公办学校。“校策”根据其承载能力和学历程度,制定了合理的招生计划,确保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落户业主子女入学,并根据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实行了公安英烈子女、烈士子女、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如有剩余学位,针对具有九龙坡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1,2021前落户),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