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的入职要求
初级经济师入职要求: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4〕45号):
报名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证明其考试年度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企业管理、商业营销、税务、物资、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行社、价格管理、酒店管理、工商管理、建筑经济等18个专业。
扩展数据:
资格考试分两级: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经济类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累计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底前通过国考取得的经济工程师资格或1993年6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1年;获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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