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编导艺术类考生新政策
完善省统考科目和内容,推进各专业统一考试标准和考试说明的制定,提高省统考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和升级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改进分数呈现方式,增强考试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选拔需求。
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根据现有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专业、表演专业要求可适当降低),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选拔中“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鼓励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对考生综合文化素质的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录取要求。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和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以考生高考综合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将在考生高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成绩要求。
《意见》指出:优化艺术学科布局。根据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办学的评估和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减少或停止招生。
对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的艺术院校,以及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较高的高水平艺术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的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网上考试或利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严格控制现场校考次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校内组织。严格控制现场校考次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