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57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要求表》(附件1)。
(2)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具有中小学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是指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天前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在香港、澳门留学和出国留学时,必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出国学历证明和学位认证。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要求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形式
黄浦区教育局招聘,然后分配到黄浦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
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满足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广州市市区户籍条件(详见: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 _ 6454310)。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体资格
1.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与申请学科相应的中小学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取得应用学科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学士学位,不要求学位。
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取得与应用学科相对应的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与应用学科相对应的专任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间的计算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天的前一天。
3.申请人必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汉语教师职位候选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2 A级或以上。
5.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国家英语八级证书(具有副高级英语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除外)。
6.获得应用学科对应的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称号,或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科研机构(如教研室、教研所、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举办的教学能力竞赛、学科教学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教学能手。,不包括学校)。
获得获奖证书的时间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天的前一天。
以上奖项仅限单项奖,不包括团体奖。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行政撤职或者其他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职位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注册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处罚期限自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起计算。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时至2023年2月14日17时。
2.在线填写信息。
考生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www.qgsydw.com)的“相关通知”栏发布,请密切关注。
请保持注册系统中的手机号通讯正常。
专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形象气质等。
满分100,合格线60。必须达到合格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面试按30%计入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各职位按照1: 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如果最终资格审查中有相同分数的考生,相同分数并排进入资格审查。
未达到上述比例者,按实有人数进入。
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免于专业面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
将提前通知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含免试专业面试考生),不予安排参加面试。
黄浦区教育局可根据专业面试成绩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弥补。
参加资格审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1近期彩色照片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在资格审查后进行。
心理素质测试成绩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过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可进入下一轮。
(5)面试(试教)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教)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工作技能。
面试成绩100,合格线60,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合格者才能进入下一轮。
免试专业人员面试(试教)成绩为综合成绩。
(6)体检
按专业面试和面试(试教)成绩比例,综合成绩100,合格60分。
综合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体检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 1的比例确定。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试教)成绩排序。如分数仍相同,则再次面试(试教),高分者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3修订)执行。
(七)组织检查。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依次递补。
(8)宣传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9)人员的雇用和工资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由事业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情况转为正式编制。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
因下列情况造成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的顺序递补其他人选:
(一)申请人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聘岗位均以应聘人员所申请学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依据。
(2)对考生资格的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各方面不合格,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服从和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人员被录用后,必须服从和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关于广东省内跨地区、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才重新评审或确认规定的要求,跨地区、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选择申报职称进行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后方可重新评审或确认。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
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和社会上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招聘无关。
(6)为便于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就业后必须将户口迁入广州。
(七)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资格的;
2.申请人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8)本次招聘不负责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适当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发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按照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等原因调整招聘工作时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浦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相关通知”栏目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咨询电话号码
咨询时间:工作日9: 00-12: 00,14: 00-1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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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65438+2023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
依恋。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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