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选拔公务员的考察形式是怎样的?

考察由选拔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方式。根据各科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各遴选机关按照1: 1.5至1: 2确定遴选职位与考察人选的比例。

各选拔机关派出调查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对象访谈等方式。,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题考察和延伸考察,充分听取有关领导、群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和所选岗位的适宜性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公众认可度的学习,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合格者。

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三年两历一身份”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和社会信用记录等)),并如实写出检查报告。调查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