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司法考试有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权利义务发生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中至少有一种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涉外因素包括两层含义和三个标准,即:

两层含义:(1)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2)涉及同一主权国家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司法管辖区。

三个标准:(1)主体:民事关系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的;(二)民事关系的标的产生于外国领域;(三)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都是涉外民事关系。

国际私法所指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它包括国际财产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关系和国际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