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四川成都市实施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考试的通知

各区(市)县招考委,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现将《成都市2022年普通高中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教育局?

65438+2022年10月7日?

成都市2022年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降”工作部署,深化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制定《成都市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区域招生管理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分区域管理。未经批准,普通高级中学不得跨地区招生。2022年全市招生区域17。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 *共同组成1招生区域(简称“5+2”区域),其余16个区(市)县各作为1招生区域。

(2)计划的确定

全市高中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管理。我市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扩建升级工程和中等职业学校升级工程,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心城区(含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发布,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批,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市、民办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成都市外中等职业学校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提交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3.职业和一般融合计划。全市职普一体化方案由成都市教育局审核下发,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4.中高职教育五年制连续培养[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教育(含师范教育)]招生计划。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3)计划的实施

1.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提前招生。

2.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阳光招生”,积极拓展生源渠道,在保证完成备案招生计划的同时,鼓励结合各校实际扩大招生规模。

3.职业和普通一体化招生计划。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要求。

4.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招生计划。成都市教育考试院汇总考生志愿信息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执行。

第二,注册

(1)申请人

2022年成都市初中毕业生(含拟以学籍在成都市参加中考的非成都户籍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且需要回成都继续深造的成都户籍初中毕业生、准备继续深造的原成都户籍学生必须报名。

(二)报名方式

成都中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成都招考”(网址:)上进行。

(三)报名方式

1.成都市初中应届初中毕业生

全市所有初中按照属地化原则,属地(校址)所在区(市)、县负责组织报名和各项考试。

凡具有成都市学籍和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参加各种考试。其中,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地区的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并确定招生地区(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地区或学籍所在地的招生地区)。市直学校初中毕业生入学区域为“5+2”区域或户籍所在地招生区域。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报名时选择的升学地区政策填报志愿和升学。

学籍在成都、户籍不在成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考生如需在成都参加中考,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到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各种考试,按成都市招生政策上学。如果考生考完试想回居住地继续深造,报名前要咨询居住地的入学考试政策。

2.成都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

成都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需要回成都继续深造的,应当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招考机构报名,参加各种考试。

3.往届成都户籍学生

户口在成都的往届学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录机关报名,参加各种考试。

第三,考试

本市中考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试题、统一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2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统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试卷要求和评分方法

1.试卷要求和组成

中考各科试卷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五育并举”的理念,坚持“以德育人,指导教学,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既要注重对基础知识和技能的考查,又要注重对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查。

试题(含字幕、带试题答题卡、英语听力u盘,下同)和参考答案在启用前是保密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过程中根据评分标准制定的评分规则在投入使用前属于保密事项,应作为内部资料管理,投入使用后3年内不得公开。考生答题卡(包括答题卡和纸片)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事项管理,成绩公布后按内部资料管理。

语文、数学、英语试卷分为A卷和B卷,A卷满分为100(含英语听力考试30分),B卷满分为50分。物理分为A卷和B卷,A卷满分为100(其中:笔试85,实验操作15),B卷满分为20。化学只设A卷,满分100(其中:笔试85,实验操作15)。各科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2.评分方法

考生成绩包括毕业和升学。

毕业成绩只算A级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年级的标准由成都市教育局确定。

联考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为710,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A、B卷成绩之和,满分为150;物理是:A级×50%+B级,满分70分;化学为:a卷成绩×50%,满分50分;体检结果,满分60分;同时,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按照A 20分、B 16分、C 12分、D 8分、缺考0分计入入学考试成绩,满分各20分。物理、化学计入联考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综合后总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成都市招考委和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招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第四,标记

全市实行统一远程网上阅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区(市)县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和管理评卷点。

考生被告知考试成绩,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查。

五、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汉[2019]95号)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具体组织实施,在九年级下期(4月中旬前)完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

不及物动词自愿报告

成绩公布后,各区(市)县招录机关、毕业学校、报名点组织考生网上填报招生志愿。有“5+2”地区升学的考生,网上填报所有升学;其他地区的考生在网上填报第一批志愿、五年制高职院校(含师范院校)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其他志愿按当地要求填报。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再填报或更改志愿。

报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通过上述方式报考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类技工院校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七、给学校学生的指标

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指标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八。归档和承认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蛟发[2065 438+08]4号)要求,我市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入学考试模式,在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以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区(市)县,

(1)录取批次

1.“5+2”地区

“5+2”地区高中统一录取按顺序分为三个批次,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第一批:按顺序分为7类,依次为1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第二类“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第三类:“有指标到校的学生”;类别4“校园足球课”;第五类“艺术体育特长生”;第六类“成都市非‘5+2’地区招生计划”;第七类“项目班”包括面向“5+2”区域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项目班、民办普通高中项目班和部分郊区新城普通高中。在本批次录取中,上一类别被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未来类别的录取。

第二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经批准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

第三批:市级示范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职普融合班、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报这个批次的学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院校)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个人志愿同时填报,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

2.其他招生领域

其他招生地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普通高中入学

1.“5+2”地区

“5+2”区域高中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在通报中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5+2”区域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职高和普通融合班录取指导线。参加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全部填报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网上录取志愿指导。参加第三批录取的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均在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录取。参加第三批录取的职普融合班均为在职普融合班,实行网上指导招生。

第二批和第三批普通高中(含公办高中、民办高中和职普融合班)各有5个志愿,其录取实行1分段,各分段按1-5顺序录取。文件传输的比例原则上是1:1。同分考生最低分超过档案调剂比例的,按以下原则进行档案调剂:

根据《成都市工匠礼遇十项政策措施实施办法》(成产改办[2021]7号),成都市工匠子女优先建档;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具有市级以上“新时代好青年”、“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权。考生未按要求完成真实记录,初中阶段存在考试舞弊、校园欺凌等行为。

以上条件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这个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的B卷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这个分数也一样,就按照运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研究后再处理。

普通高中录取未完成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网上填报志愿,根据志愿优劣择优录取。

2.其他招生领域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6个招生区的招生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达到学校的学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他招生地区普通高中招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中等职业学校入学

在成都招生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办理入学手续。

九、加分政策和资格审查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加分政策和资格审查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分政策和资格审查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普通班录取加分政策和资格审查。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加5分。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2.台湾省省籍考生,加5分。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退回其未成年子女,加5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4.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有关政策执行,由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5.见义勇为、因公致残的公安民警子女的优待办法按有关政策执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6.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

7.各单位(部门)负责上述加分政策的宣传解释、考生及家长应提供的材料、申请及审核流程。考试应于5月底前完成,正式名单(包括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照顾类别等信息)于5月31前以公函方式发送至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结果,同时将需要补正的信息告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实施。

8.在录取过程中,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只享受一项加分。

十、加强学籍管理与入学考试的衔接。

各区(市)县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所有初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要报名参加中考。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后,各区(市)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初中毕业生入学信息。市教育局将把各区(市)县上报的报名数据和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依据,作为高中各类学校学籍管理的基础信息。

十一、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区(市)县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领导,确保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个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和招生结果“八公开”。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研究生院不得在志愿指导上误导考生,严禁有偿招生。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宣传不得妨碍初中教育教学,严禁诋毁其他学校和其他各类教育。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举办自主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学生信息和录取。

对在学籍管理和中考报名、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违纪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其他人

“5+2”地区以外,各区(市)县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地区中考实施细则,并于2022年4月1日前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