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是为了什么?
综合执法是以全新的行政执法体制和工作队伍,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资源环境管理、农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适合综合执法的领域进行统一执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综合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职权范围内执法工作的法律审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承办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行政诉讼等相关事宜;承办各类建议、提案和督办件的答复;负责各类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制定、备案和汇编工作;制定、组织和实施法律学习和宣传教育。
2.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劳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上述管理中的违法或违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举报、信访查处、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等职能。
3、承担辖区内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统一监督管理;承担核与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4.承担辖区内的大气、水、土壤、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定开发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评估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5、承担辖区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及核准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总量;制定并实施总量控制计划;承担总量减排的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估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统计和污染源调查。
对综合执法人员的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较强的沟通、协调和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