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1000名社区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继续公开招聘聘用1000名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分配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有志于在社区居委会工作,热衷于社区服务,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往届毕业生,性别、专业不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 65438+10月3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 65438+10月3日后出生);
5.不限户籍;
6.具备正常履行社区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人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种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从业的其他人员。
第三,注册程序
(1)注册
1.报名将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呼和浩特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一份;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网上核验报告;
5.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复印件。
六、体检和公示
(1)身体检查
体检医院由市招聘录用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指定,并与体检医院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由民政局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或标准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民政部[2005]1号)、《关于修订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438号)和《关于答复的函》(2065433号)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宣传
在呼和浩特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公示拟录用人员。
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监督举报人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严重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应程序递补;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就业和待遇
(1)就业
聘用人员由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分配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因成绩并列,导致超过应聘人数,被确定为应聘人员的,也将被聘用。
乡镇(街道办事处)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于编制管理。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者纳入社区工作者专业体系管理;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聘用协议。
实行最低使用年限制度,最低使用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最低使用年限协议。
未按时报到或服务期不满3年的,纳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2)报酬和待遇
工资总额以三岗十八级社区工资为准(试用期最低起薪3058元,全聘最低起薪3398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住房公积金。
(3)补充资金
根据报名和离职情况,统一进行递补,具体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对本次招聘工作中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服务
技术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0471-5181023(市纪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和0471-5304626(民政局纪委)。
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聘用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本章由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录用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考就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65438+202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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