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的语序是颠倒的。
大诗人杜甫是这方面最杰出的例子。
王燕夫说:“子美善于运用故事和俗语,而且经常颠倒使用。语言严厉而健康,如‘他知道今夜露珠将霜,家中月色何其明!’。"
这两句古诗出自杜甫的一首唐诗,题为《月夜忆兄弟》。“他知道今晚的露珠会是霜,家里的月光是多么明亮啊!”是最经典的诗句之一,它表达的意思也不过是“今夜一片白,故乡明月几时明”。但经过这样的语序颠倒,却赋予了这首诗浓浓的乡愁,成为流传千古的名句。
其实这种现象在古典诗词中很常见。杜甫用过,其他诗人也用过。如王之涣的《在鹭宿》和描写壮丽山河的经典诗句“山遮白日,海泄金河”颠倒。“黄河入海”本义平淡无奇,但一改成“和洋泄金河”,顿时有一种意境开阔的感觉。
在刘禹锡笔下,是追求诗歌的层次和节奏,有意识地把诗倒叙。刘禹锡经典怀旧唐诗《石头城》中,有“
白居易的《长恨歌》里也有这样的例子。"他从他临时的宫殿里凝视着荒凉的月亮,他听到晚雨中的钟声,切割着他的胸膛"因为音节节奏颠倒了。我们以前背古诗的时候很容易感觉到节奏的变化,尤其是七言古诗多是223的节奏形式。“走在宫中——见月——悲色,夜雨——敲钟——断肠声”原本表达的是“官见月色悲,夜雨闻铃断肠”,太过平淡无奇,根本不是一种醇厚的诗意语言。
经过倒装句,这样的诗句子更有节奏感和旋律感。
此外,在王维的作品中,“洗衣女归竹吟,渔舟前荷叶收”也是颠倒的。正常的顺序应该是:因为荷花会在渔船下动,竹子会因为欢女归来而闹。但经过细腻的倒置,既符合了韵律诗的要求,又赋予了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艺术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