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政治经济相关的剩余价值
第一,剩余价值的生产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是企业利润和国家财政收入的源泉[1]。
传统观点认为,剩余价值的生产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不存在于其他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它是资本主义的替代品。但事实并非如此。剩余价值的生产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不仅“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公有制经济和个体经济也存在。众所周知,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雇佣人劳动的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在传统观点中称之为“资本主义经济”。当然,他们生产剩余价值。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也生产剩余价值。因为公有制企业的职工并不占有自己创造的满足自身需要的全部价值,他们留下一部分作为企业利润和国家利税,这实际上是公有制企业职工创造的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体经济的所有者也要向国家纳税,他们缴纳的税实际上是个体经济的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私有制经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实际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满足自己和家庭需要的自用价值;另一部分是剩余价值,成为企业利润和国家财政收入的源泉。如果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不够或仅够满足自己和家人的需要,没有剩余,那么企业就没有任何利润,国家财政就没有一分钱收入,这样社会经济就停止运转,国家机器就停止运转。
二,剩余价值的确切含义
那么,剩余价值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仔细研究“剩余价值”出现的各种场合,可以发现其含义并不统一,至少有两种:第一种是从价值创造者的角度看,“剩余价值”是与“自用价值”相对的概念,是指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超出自身和家庭需要的部分;如果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不足以或仅够满足自己和家人的需要,没有剩余,那么他就没有创造剩余价值。如果一个劳动者创造的价值没有达到他的工资,他就不会创造剩余价值,只有创造的价值大于他的工资,他才会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说: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它超过了劳动力的价值。这里的剩余价值,即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本质上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超出自己和家庭需要的部分,因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所需的生活资料成本决定的,包括劳动者自身的培训和教育成本以及维持家庭成员生活的成本,而这恰恰是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超出自己和家庭需要的部分——自用价值。因此,对剩余价值的新旧解释本质上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旧解释是剩余价值的特殊,没有普遍适用性,只能解释资本主义的剩余价值;新的解释是剩余价值的一般,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以解释一切相对于自用价值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还有第二层含义,即从价值的载体来说,它是一个与“使用价值”相对的概念,是指商品被使用后剩余的价值。这个意思没有第一个意思常见,但在电视、报纸、书籍和日常生活中也不时出现。比如2000年6月5438+2月12日上午8点前,CCTV 1的《东方时空》节目报道了有人回收“电子垃圾”,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尤其是印度一名男子竟然用它组装了一辆摩托车,说这是垃圾利用的“剩余价值”。显然,这里的“剩余价值”并不意味着工人创造了超过自己和家庭需要的东西。我们有时会听到人们把废水的再利用称为用水的残值,把废料和废物的回收称为使用物品的残值。这个“残值”也指物品使用后的残值。
“剩余价值”的这两层含义,一是人创造的价值状况,二是商品本身的价值状况。名称相同,但实质不同。但是根据它们出现的场合和上下文,就很容易判断它们的意思了。因为第一种含义很常见,第二种含义很少见,所以本文主要讨论基于第一种含义的剩余价值。由此可见,剩余价值的生产并不仅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一直存在于原始社会结束以来的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原始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很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不能满足自己和家人的需要。人们经常挨饿,所以很难创造剩余价值。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不仅满足了自己和家庭的需要,而且还有少量的剩余,因此可以生产少量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产生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明显的就是战争的胜利者不再杀害战俘,而是把他们当作奴隶,为自己生产剩余价值。在封建社会,剩余价值的生产普遍存在,地主收取的地租和国家征收的各种税收都来自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和国家的财政收入都来自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上面已经讨论过,社会主义社会普遍存在剩余价值的生产,未来* * *社会主义社会将更加离不开剩余价值的生产,因为会有更多的职业类别和更细致的社会分工,会有更多的人离开物质生产部门去从事文化、教育、卫生和公共服务。如果物质生产部门的工人不能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那么许多社会必须生产非物质产品。
第三,剩余价值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剩余价值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人生价值和国家财力强弱的重要标尺。我们分开来说吧。
(一)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量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尺度。
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与社会生产力水平成正比。社会生产力水平越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越少;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就越多。因此,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标尺。以农业生产为例,一个劳动力在原始社会还是很难养活自己和家人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虽然产量提高了,但除了自己和家人,也只能多养活几个;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大发展,其产量养活几十人、几百人不成问题。在现代发达国家,百分之几的农业人口就能满足全部人口的粮食供给,就是证明。在这里,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不断增长标志着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水平可以用数字来判断。
(二)为社会创造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人生价值的重要尺度。
人生的价值是什么?虽然对它有不同的解释,但这是一个大家都认同的观点,如果人们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明显的影响力,他们的人生价值就会很大。人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越多,贡献越大,影响越显著,所以人生价值越大;反之,人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越少,贡献就越小,影响也就越小,所以人生的价值也就越小。如果不能为社会创造剩余价值,人生就没有价值。这样,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就成了衡量人生价值的重要标尺。在各种人当中,正常人可以创造价值,而痴呆人和植物人不能,所以他们不能创造剩余价值,而需要依靠别人的支持来生活,所以他们的人生可以说不仅没有价值,甚至是“负价值”。虽然正常人也能创造价值,但有些人,比如历史上的一些贵族、奴隶主、地主和现代社会的一些纯粹的“食利者”,并不创造价值,而是过着奢侈的生活。因为他们不仅没有为社会创造剩余价值,反而消费了剩余价值,他们的生命不仅毫无价值,而且是“负价值”,就像失智症患者和植物人一样,纯粹依附于社会。一个创造价值的正常人所创造的总价值包括两部分:自用价值和剩余价值。一个人创造的总价值多了,剩余价值自然就多了。在总价值一定的情况下,自用价值大于剩余价值,自用价值小于剩余价值。两者成反比,生命的价值随着剩余价值的多少而变化。比如、、海瑞等一大批历史上的仁人志士,如焦、、周总理等。,产生过党员,忽视了自己的私利,把别人放在自己之前,对社会有很大的贡献,但是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都很节俭,自我利用价值很少,剩余价值很多,所以他们的生命是很有价值的,是很受推崇和敬仰的;而何坤、、程等贪官,损公肥私,虽然也创造价值,但由于他们的贪污受贿,把自己创造的价值变成了自用价值,剩余价值的量很少,甚至是负数,所以他们的生命毫无价值,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遭人唾骂。一些国家机关、文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无法摆脱传统教条的束缚,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创造剩余价值,而无形生产部门的劳动者不创造剩余价值。所以我强烈反对作者认为他们没有自己创造剩余价值的观点。按照作者的观点,他们的生命一文不值,真的可以忍受吗?其实他们不明白,价值只是表达有用性的范畴,也就是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任何人创造了社会需要的东西,就创造了价值。创造的价值不仅能满足自己和家人的需求,还能满足他人的需求,创造价值。决不是因为你不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工人,就没有创造价值,没有剩余价值。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福利很大,远远大于自己的需求和社会为自己支付的工资总额。他们怎么能说自己没有创造剩余价值呢?作者认为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人生价值的重要标尺,这没有错。
(3)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总剩余价值是衡量一个国家财力强弱的重要标尺。
如何衡量国家财力的强弱(注:这里指的是国家财力,不是综合国力)?目前常以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收入来衡量,远不如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量准确。这是因为:虽然国民生产总值确实与国家财力的强弱密切相关,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大小。即使经济落后,国民生产总值也会相当大,但是因为国民消费大,国家的财力其实很弱,根本做不了什么。虽然人均国民收入能准确反映人民的富裕程度,但如果国家太小,即使人均国民收入很高,国家的财力也不可能太强,仍然会受制于人。比如1990海湾战争期间,科威特虽然人均国民收入很高,也很富裕,但因为是弹丸之地,国家财力并不雄厚,无力抵御人均国民收入低得多的伊拉克入侵。总剩余价值实际上是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消费总额之差,它能准确反映国家掌握的、能调度的财富数量,能准确衡量国家财力的强弱。
综上所述,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剩余价值”概念的准确阐释,可以大大提高这一概念的理论价值,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也适用于其他社会,不仅可以解释和解决经济问题,还可以解释和解决生活、社会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更加完善,大大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