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黔西南州贞丰县民政局招聘公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镇组通[2013]20号)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关于印发2013年编制和使用空缺计划的通知》(镇组办字[2013]3号),结合县民政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其中,贞丰县殡葬执法稽查大队3人,贞丰县社会福利院3人,贞丰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3人(含1工人)。为使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应、人尽其才”的选拔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热爱民政事业的人选拔到县民政局工作。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闵全能(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长武(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岑德忠(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党委书记)

成员:渐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

刘德刚(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德华(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兰英(县社会救助局局长)

毛明军(县双拥办副主任)

余(县殡葬执法稽查大队队长)

宋微(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王长武也是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宋微、石干、秦望和罗燕组成,负责评选的日常事务。

三。选择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民政局201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选择目标和条件

(1)选择目标

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县内已报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2010 12 31前工作)及以上。申请人应具备拟选职位的资格条件。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构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4.具备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在受党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尚未解除的;

(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处分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贞丰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9月9日2013-9月19,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办公室。

3.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第一学历及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复印件;三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民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013。每人限1个职位。

4.资格考试

评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申请人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的遴选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三)考试

考试由选拔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0的,直接进行面试;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通过笔试选择10人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的,减少或取消拟选调人数。

面试成绩,总分100。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民政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4)调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职位选调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检查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镇组通〔2013〕20号)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和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5)宣传

县民政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贞丰县民政局公共事务专栏、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拟选调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办理过户。

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或存在不影响遴选的问题,由县民政局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

(1)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满,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处分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及物动词纪律要求

评选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把关、纪律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9-6611007(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0859-6610056(县纪委)

附件一:贞丰县民政局201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贞丰县民政局2013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文件

贞丰县民政局

2065年9月6日4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