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是的,协议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
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为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回执之日起30日(该期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该期间的最后一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冷静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