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接遴选公务员综合成绩怎么算?
福建省公务员遴选考试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确定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各选拔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各遴选单位确认,并报省公务员厅备案。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两次后不再递补。
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
2.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时,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两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列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增加1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列名次。
以上是福建省直接遴选公务员综合成绩如何计算的全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