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级晋升年限的规定

指挥管理军官年龄按照“前慢后快,中间稳”的原则设计。改革后,最低晋升年限为少尉2年、中尉3年、上尉4年、少校5年、中校4年、上校4年。

专业技术军官的年龄按照“晋升平稳、任职时间相对较长”的原则设计。初级军官的年龄与指挥管理军官基本相同,少校以上军官的年龄略长于指挥管理军官。改革后,最低晋升年限为少尉2年、中尉3年、上尉4年、少校5年、中校5年、上校5年。

现在,从军校毕业后,他被授予少尉军衔。18岁,考入军校指挥专业。22岁从军校毕业,成为一名指挥管理军官。他被授予少尉和初级军官军衔9年。365,438+0岁,少校,44岁大校。

从大校到少将。也就是从副师到副军,跨越了主师和副军两个级别。三年一升,最快也要六年。所以,等你50岁晋升少将,就可以正式挂上将军的头衔了。

高中毕业去当兵,如果考上部队的军校,年龄会相对延长。比如你65,438+08岁秋天入伍,20岁考上部队某军校,24岁军校毕业后成为指挥管理军官,被授予少尉军衔。课程同上:9+65,438+03+6 = 28年,你最早也要52岁才能成为少将。

当然,以上都是按最低年限计算的,实际情况会有偏差,尤其是越往后越难升职。

军官岗位调整(专业技术等级)。军政、后勤、装备军官通常最低任职三年,三年后可根据编制空缺和德才表现逐级晋升。其中,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提前提拔;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专业技术军官和文职干部按此标准晋升专业技术等级)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职务等级: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郑达军区、副军区、郑钧、副军区、普通师、副师、正团、副师、正连、副师等。

专业技术军官和文职干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和技术等级:专业技术干部的技术职务(当地一般称为“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十四级(类似排名岗),体育等级设置为一级(对应专业技术技能五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第一级是最高级别。

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职务等级:副大军区职待遇、满军职待遇、副军职待遇、正局级、副局级、正厅级、副处级、正厅级、副处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科员(类似排长)。

军衔晋升(文职军衔)。军官分为下列三个军衔,十个等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2)大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初级军官:上尉、中尉、少尉。平时晋升军官军衔的期限:少尉晋升为中尉,大专以上毕业的为二年,其他为三年;上尉晋升为上尉,上尉晋升为少校,少校晋升为中校,中校晋升为上校,上校晋升为大校,各4年;晋升大校以上军衔,以军官的职务、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为依据。

军官转业有什么要求?

军官只要当满三年中尉就可以换工作。根据《军官转业条例》的相关规定:全日制本科毕业后三年内,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不得转业。工作3年以上或军龄8年以上不满16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需要退出现役。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书面申请,经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方可办理。16军龄团级以下干部需要退出现役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可以转业,也可以自主择业,军龄超过30年的也可以退出现役。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被选举为士官。在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异的,经批准可以提前当选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服现役实行等级服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年龄不超过55岁。按等级服现役士官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退出现役的士官,军龄不满10年的,军龄原则上按10年(含10年)、20年(不含20年)退伍。确需转业的,须有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满20年(含20年)不满30年(不含30年)退伍。

(一)平时晋升军官军衔的期限:少尉晋升为中尉,大专以上毕业的为二年,其他为三年;

上尉晋升为上尉,上尉晋升为少校,少校晋升为中校,中校晋升为上校,上校晋升为大校,各四年。

晋升大校以上军衔,以军官的职务、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为依据。

(二)战时晋升军官军衔的期限可以缩短,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战时情况制定。

军官在高等院校学习的时间,计入军衔晋级期间。

军官军衔一般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逐步晋升。

军官军衔晋级期满后,违反军队纪律,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不符合晋级条件的,暂缓晋级或者退出现役。

军官军衔因晋升低于新职务等级中的最低军衔的,应当提前晋升到新职务等级中的最低军衔。

在战斗或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军官,可以提前晋升。

如果被任命为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委员的军官晋升为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将授予他上将军衔。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法

第十七条担任排、连、营、团、师(旅)、军级职务的军官,平时任职期限为三年。

第十八条机关、院校的科长、科长、主任、部长和相当领导职务的人员的最低任职年限,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机构和学院中的参谋、官员、秘书、助理、教师和其他官员在每个职位级别至少任职三年。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军官任职的最低年限,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军官任职满最低年限后,根据编制空缺和德才表现逐步晋升。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工作需要的军官,可以提前提拔;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