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
月岗位工资标准为社区正职3400元,社区副职3100元,除正职、副职以外的“两委”成员和党建专职工作者2800元,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2500元。
社区工作者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办法核定的工资,调整为按照本办法核定的工资;社区工作者原工资高于按照《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部分转为保留工资,逐年增加的薪级逐年冲销,直至冲销完毕。据悉,福州还将建立社区工作者工资增长机制。除按年度考核正常加薪外,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原则上以本办法实施当年为基数每两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