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存在作弊行为,但没有被监考老师发现。会因为考试后的视频播放而被记录为违纪吗?
我会的。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和要求的,应当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将超出规定的物品带入考场或者不放在指定位置的;未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试时偷窥、窃窃私语、交换信号或手势;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取试卷、答题卡(包括答题卡、答题卡等。,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带出考场;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书写姓名、考号或者标注信息。
扩展数据: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
1.有关部门对发生大规模作弊的相关责任人、责任人和考区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由于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失职,考点或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点同时有1/5个以上考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该考点当年和下一年度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3.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现场考试工作人员,并保留视频作为证据。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回放识别涉案考生的违规行为。
百度百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