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黟县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产假最长158天,其中法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60天。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怀孕后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条例对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下列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居住的,护理假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和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怀孕后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