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

任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如下:

1.基本工资:教师按资历确定,其中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本科教师4500元。

2.教龄工资包含工龄:每年60元,随教龄增加而增加。

任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资格:

1.年龄条件:除在职注册代课教师外,其他报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户籍条件:具有任丘市户籍或任丘市出生地(含任丘市七间房乡、周舟镇、苟各庄镇)户籍。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